廣東省藥監局多措并舉強化藥店哨點監測工作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期,廣東省藥監局采取多項舉措,對全省重點地區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作出具體部署,以落實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有關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輸入工作部署。
廣東省藥監局加強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特別是深圳市、東莞市市場監管部門監管履職的督導,要求各地要嚴格落實《廣東省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規范指引(2022年版)》(以下簡稱《指引》),及時、全面、準確地做好購買《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工作,重點加強香港旅居史問詢,指引有香港旅居史的購買《目錄》藥品人員及時前往附近醫療機構就診,發現可疑癥狀的購買《目錄》藥品人員及時報告屬地防控指揮辦(社區“三人小組”)核查處置。
同時,廣東省藥監局對“廣東省疫情防控藥店哨點監測平臺”進行優化,有針對性增加對購買《目錄》藥品人員“30天內香港旅居史”的問詢登記項目,及時將相關信息推送給相關部門做綜合研判分析,持續有效發揮零售藥店哨點監測的預警作用和敏感性。
此外,為貫徹落實《指引》,保持零售藥店哨點監測預警敏感性,提高群眾對零售藥店監測“哨點”工作的知曉率和配合度,廣東省藥監局制作《疫情期間廣東省居民進店購藥指引》小視頻,重點介紹居民到零售藥店購買《目錄》藥品時進店“三查驗”和登記報告工作流程。
廣東省藥監局將持續保持零售藥店哨點監測應自動急響應工作機制的正常有效運轉,保持零售藥店“哨點”監測預警的敏感性與警惕性,落實落細購買《目錄》藥品人員的健康碼查驗、旅居史問詢、信息登記等防控措施,確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陳海榮)
(責任編輯: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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